2023年01月09日
非特指的“勞務派遣”是一個關于征象、機構、人群和舉動的寬泛的概念,它有三種含義:“勞務派遣”型工作安排、“勞務派遣”組織、“勞務派遣”型就業。
“勞務派遣”型工作安排
“勞務派遣”型工作安排,是一種新的生產要素組織情勢,是用人單位通過外在的、只從事賺錢性的勞務提供營業的組織,來安排一些一時的、非固定的或特別的工作必要的工作安排情勢。
勞務派遣“勞務派遣”組織
“勞務派遣”組織是不同于傳統企業的一種新的社會資源組織情勢。它從事的是單純經營勞動力資源的勞務運動,它通過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體例賺取利潤,來生存發展。
“勞務派遣”型就業
“勞務派遣”型就業是一種非正規就業情勢。勞動者是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,與派遣機構是雇傭關系;但是,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,并接受相干的管理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關系。與各類就業情勢相比,“勞務派遣”型就業的特點是,它是固定期限的、倚賴性就業。
與其他勞務經濟情勢相比較,勞務派遣有兩個最大的特點,一是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職工,存在勞動合同關系。這與勞務中介、勞務代理不同;二是派遣公司只從事勞務派遣營業,不承包項目,這與勞務承包不同。
崗位要求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66條規定:“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情勢。勞務派遣用工是增補情勢,只能在一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換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?!薄扒翱钜幎ǖ囊粫r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;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業務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業務務崗位;替換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、休假等緣故原由無法工作的肯定期間內,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換工作的崗位?!薄坝霉挝粦攪揽峥刂苿趧张汕灿霉盗?,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肯定比例,詳細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?!?br/>